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掌握好原則正確進行觸電急救

觸電在人們生活中偶有發生,掌握觸電後的急救原則,對及時救治有很重要的意義。

一、症狀

局部表現有不同程度的燒傷、出血、焦黑等現象。燒傷區與正常組織界線清楚。或全身機能障礙,如休克、呼吸心跳停止。致死原因是由於電流引起腦(延髓的呼吸中樞)的高度抑制及心肌的抑制,心室纖維性顫動。觸電後的損傷與電壓、電流以及導體接觸體表的情況有關。電壓高、電流強、電阻小而體表潮濕,易致死:如果電流僅從一側肢體或體表傳導入地,或肢體乾燥、電阻大,可能引起燒傷而未必死亡。

二、急救原則

1.發現有人觸電後,立即切斷電源,拉下電閘,或用不導電的竹、木棍將導電體與觸電者分開。在未切斷電源或觸電者未脫離電源時,切不可觸摸觸電者;

2.對呼吸和心跳停止者,應立即進行拳擊復甦或口對口的人工呼吸和心臟胸外擠壓,直至呼吸和心跳恢復為止。如呼吸不恢復,人工呼吸至少應堅持4小時或出現屍僵和屍斑時方可放棄搶救。有條件時直接給予氧氣吸入更佳;

3.在就地搶救的同時,盡快呼叫醫務人員或向有關醫療單位求援。用呼吸中樞興奮藥,針刺人中和十宣穴。在心跳停止前禁用強心劑。

三、預防

加強安全用電知識教育,定期檢查維修電器設備,遵守用電規定,不能亂拉接電線,不能在通電的電線上曬衣物,不能接觸斷落的電線;雷雨天不要站在高牆上、樹木下、電桿旁或天線附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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