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液化氣,是你身邊的安全隱患嗎?

 燃氣行業經營者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規、 標準規定,如有違反,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從2004年1月1日起,懷化市區3家燃氣企業對瓶裝液化氣銷售同時實行標準化管理,即將充裝出站的液化氣全部用塑膠合格標籤在鋼瓶角閥上封口,標籤上有充裝單位、服務電話、充裝量、執行標準、警示標誌、監督電話等,燃氣企業負責瓶裝氣充裝前後的檢驗。這樣,到用戶手中的液化氣,從氣瓶到氣質,必須是符合國家標準的合格產品,不准,超裝,不得有洩漏,氣價要符合國家價格政策,供氣企業對瓶裝液化氣的合格性、安全性負責。燃氣企業不得向未經燃氣主管部門批准、不具備安全供氣用氣條件的單位和個人提供氣源。銷售網點負責將液化氣安全送至用戶,與用戶當面拆封、安裝、試用合格,並應向用戶宣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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